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諮詢回覆
數位典藏單位與創意加值應用廠商,在您們洽談合作時,是否常遇到法律相關的疑惑呢?在此,我們提供了一個法律諮詢的管道,由專業的律師團隊為您做初步解惑,歡迎多加利用!
諮詢內容
我去法國參觀博物館,館內有許多畫作,而且館方允許不用閃光燈情況下可以自行拍照。那我能否將我拍攝到的名畫照片作加值利用?
回覆內容
法國博物館的畫作,除非近現代,要注意作者是否過是已過世超過50年,否則畫作應該均已超過著作權法保護年限註1,屬於公共財。而且因為是國外博物館,不受國內《文化資產保存法》之限制,因此,您可將您所拍攝的名畫照片作加值利用。
[備註]
註1-《著作權法》第30條:著作財產權,除本法另有規定外,存續於著作人之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五十年。
執行單位: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產業支援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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